四 诗歌所保留的诗、乐、舞同源的痕迹
诗歌虽已独立,在形式方面,仍保存若干与音乐、舞蹈未分家时的痕迹。最明显的是“重叠”。重叠有限于句的,例如:
江有泛,之子归,不我以,不我以,其后也悔。
有应用到全章的,例如:
麟之趾,振振公子,吁嗟麟兮!
麟之定,振振公姓,吁嗟麟兮!
麟之角,振振公族,吁嗟麟兮!
这种重叠在西方歌谣中也常见。它的起因不一致,有时是应和乐、舞的回旋往复的音节,有时是在互相唱和时,每人各歌一章。
其次是“迭句”(refrain)。一诗数章,每章收尾都用同一语句,上文“吁嗟麟兮”便是好例。有时一章数句,亦有每句之后用同一字或语句者,例如梁鸿的《五噫歌》。此格在西文诗歌中更普遍,在现代中国民歌中也常看见。例如《凤阳花鼓歌》每段都用“郎底郎底郎底当”收尾。绍兴乞歌有一种每节都用“顺流”二字收尾。原始社会中群歌合舞时,每先由一领导者独唱歌词,到每节收尾时,则全体齐唱“迭句”。希腊悲剧中的“合唱歌”(choric song)以及中国旧戏中打锣鼓者的“帮腔”与“迭句”都很类似。